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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里都好,我爱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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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里都好,我爱你。

我爱我的爱人,所以我才想要跟他做。没有浪漫情节的上床都是兽性大发。

我喜欢在行事中摩挲他手掌上的笔茧。查尔斯的腕部力量出奇得大,也不知道是不是练习击剑练出来的。但这样的腕力可不只是在使用冷兵器时占优,还能帮助握枪时不手抖——这个知识还是我从米佳身上悟来的。这个握惯枪的俄罗斯人腕力也大得吓人,毫不费力地就能把我按倒在地上打。不过我仔细摸过查尔斯的掌心,从来没有摸到过枪茧。

我总是因为这不真实的触感而发呆,为此他时常低声责怪我分神。岂不知他时不时的注视和极其细微的挣扎就足以勾起我一切不光彩的遐想和征服欲。

好吧,我承认我现在似乎有点好色得过分了……可是我的男朋友的确是那么可爱,尤其在他极力压抑那些心笙荡漾的惊喘时。

当然查尔斯并不只会被动忍受。要是他事后觉得我过分了,就会发起火把我摁在床上掐脖子——但此时力气依旧跟猫挠似的,逗得我咯咯地笑。

见他骂骂咧咧不停,我便收敛了笑容,很认真地亲吻他的指尖。

“我的勋爵啊,要是您不介意,下次您可以做上面那个。说到底我只希望您能享受这一过程,而不是把这当成义务甚至负担。”

这可不像是经常管不住下半身的男同性恋嘴里会出来的话。但我并不算标准的男同性恋,我是泛性恋。更何况在成为男人、女人或者其他任何身份之前,我先是克里斯蒂安·萨列里。

查尔斯抱怨道:“但我可不想看到你哭哭啼啼地求饶。”

好吧,我怕痛怕得要命。如果我做

“但如果对象是您,那我肯定会尽力憋住我的眼泪。”我轻轻握住他的手掌,向他露出我的招牌迷人微笑:“但愿您还能在下一位男友的身上找到我的影子,我的勋爵。”

我的爱人神情复杂地望向我的眼睛。

“我警告你,别对我抱有太多希望,我永远也不会向你许下什么忠贞不渝的承诺……我交过的男朋友很多。”

“那也没关系,我还是爱你。”

我既不想用一段恋情束缚自己,也不想让这段恋情束缚我的情人。为此我时常被我的前女友们指责“过于冷漠”,已经不知道被抽过多少耳光了。

过去我没有那么旺盛的欲望。比起喜欢做,做那事于我而言不过是一种恋爱的义务。不是因为我喜欢,而是要讨我的伴侣欢心,这是我履行床伴义务的唯一意义。如果伴侣高兴,我也很高兴接受柏拉图式恋爱。

但唯独在面对他时,我好色得过分。他很可爱,无论在哪都很可爱,尤其是在床上。

我问他:“您究竟怎么和您的前男友们相处的,莫非每一个都睡过”

“那不可能。毕竟交往时间最短的一位只有半天。”查尔斯呼出一口烟,“我承认是那位先踹我的。他骂我在他写毕业论文时候打电话太不识擡举,而且用了些不堪入耳的形容词。之后为了惹他生气,我就把我刚收到的两篇高水平SCI论文接收函发给他了……哈哈,那家伙当然肠子都悔青了,而且低声下气地跟我道歉,还说希望我原谅呢……要是不分手,毕业论文而已,要我帮他润色甚至代笔都无伤大雅。复合那不可能。我最喜欢让不听话的前男友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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