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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他,正好碰见他移开视线,嘴角微微上扬,似乎还偷偷地笑。
好奇怪,他今天真的好奇怪!
她忍不住偷偷看他,反复揣测大少爷到底怎么了。
他在吃午饭,对讲机响起,她以为她叫的外卖来了,没想到是那个彩妆品牌送过来的新一季彩妆全套。
直接送了两套过来,里面还放了一张署名给她的卡片——
是阿曼达写给她的:
【好好劝劝Michael,务必让他把两个代言、尤其是奢牌,全都拿下!】
闻兮在心里苦笑,阿曼达指望她去劝,她何德何能、劝得动大少爷啊?
愁。
太愁了。
阿曼达还说,彩妆这个牌子,后天就去直播间卖货,让她陪着黄嘉南熟悉下产品。
她把套装里所有单品拿出来,摆了整整一桌子。
他兴趣寥寥地拿起几个看了看,眼神时不时地瞥她几眼:“这有什么好熟悉的?无非就是当季的彩妆,卖卖壳子罢了。”
闻兮闻言,扫视一圈。
眼影、口红、腮红、粉底……连指甲油都很全乎。
别说啊,花花绿绿整一大桌,确实看着心情很好,难怪女孩子们看了都忍不住破费。
闻兮对这个牌子印象不深,只隐约记得它很火,她同学、还有单位里的女同事们都很喜欢。
任何一家彩妆,口红都是最重要的单品。
很多当季限量最火的色号,从上市到绝版,都不一定能抢到。
她拿起口红,不自觉地和BradleyFrancis比——
虽然口红壳确实不如BF,但是颜色实用啊,一个季度共出12只新色,没有一只是荧光火龙果那种奇葩色,亚洲女孩都能在其中找到适合自己的。
她正在橘色、草莓色和奶茶色之间犹豫,他忽然说:“想试都可以试。”
她敬谢不敏,把口红都放了回去。
他见状,便问:“你平时为什么不爱化妆呢?”
话音刚落,立刻又补充了一句:“没有逼你化妆的意思。你要是觉得化妆是服美役,那是你的自由,我绝对尊重。”
……什么拒绝服美役,没有那么高大上的理由啦。
“阿曼达说了,在你身边工作,如果天天化妆打扮,被粉丝发现的话,祖宗十八代都能被扒出来。”
她有段时间,还挺爱打扮自己的,这两年过得行尸走肉一样,整个人像是顶着乌云,雾沉沉的,没什么能量。
今天他提起来,她还真的挺想重新试试。
他鼓励她:“这里又没有粉丝看见。”
她还有一丢丢犹豫,他再接再厉:“阿曼达不是让你帮我熟悉产品吗?不亲自试全套,后天我去这个牌子直播间,不知道推荐哪个色。”
行,就当是为了工作。
试口红不能单独擦口红,她索性试了品牌送的全套底妆,刚要试第一个颜色,发现镜子里的她还是有些黯淡。
左看右看,唔,头发不太对。
拿出夹板,再烫个小波浪。
试了个最看好的奶茶色,出来问他怎么样。
他微怔,然后低头把手边的第二支草莓色的推过来:“再试试这个。”
边看口红色号边吐槽:“什么奶油草莓、浆果玫瑰、杏仁烤奶……现在口红名字是看菜单起的吗?”
问的好!
还真是。
她伸手去拿那支“浆果玫瑰”,他叫住她,拿过手机对准她:“来,我帮你拍个照。”
她立刻双手捧住脸颊,用腹语说:“开!滤!镜!”
他眉眼弯弯、嘴角带笑,拍完以后说:“去试第二个。”
本来说试3个,结果她把这一套12支全试完了,她储备的拍照姿势已经全部用完,嘴唇差点擦秃噜皮。
她看着满桌的口红锐评道:“我最喜欢奶茶色。”
他边把所有照片发给她,边把票投给了枫叶红。
她有些惊讶:“啊?你们男生的眼光是这样的吗?”她觉得那支枫叶红有点显老。
他不动声色地抿唇微笑,然后把12支口红都推过来:“都送你了。”
这种彩妆单价不高,品牌方送几套给代言人用着玩是很寻常的事。
她开心地收起来:“谢啦。”
他嗓音低沉:“应该是我谢你帮我试色,我送你个礼物?”
嗯?还有礼物?
她很期待,心想大少爷送的礼物,肯定价值不菲。
再来一条珍珠手链,也不是不能接受。
然后她就看到他,从角落的袋子里拿出一个包装盒,他纤长的手指飞舞着,她看到里面的东西,感觉心跳漏了一拍——
是一副耳机。
他用上目线看她,眼底闪过一丝意味不明的深意:“这个耳机可以直接用,比你那两条不能用、还要配耳机的耳机线实用多了。”
她一时有些没听清他在说什么,好半晌才回过神来。
她狠狠咽了口唾沫,视线落在他手边包装的LOGO上。
她记得,这个牌子很贵,只有市中心的商场才有实体店。
他昨天和他哥去购物,就是买的这个?
难道这个礼物是——
她觉得呼吸有点困难:“我、那个——这是天王选的?”
“你做什么美梦呢?我哥才不替陌生人选礼物。”他嗤笑一声,好像在嘲笑她痴人说梦,“他问我送谁,我说可能会送给团队里的工作人员,他就让我自己选。我又不懂这个,就让店员给我推荐了一副。喏,就是这个。”
原来如此。
本该如此。
她觉得很荒谬、很可笑,命运用一种最荒诞的方式在嘲笑她。
根本不受控地,她极快地扯出一个笑容:“其实,我也不懂耳机,完全不懂。”
他有些疑惑、有些担心地看着她:“是吗?”
她拼命点头,她根本不是发烧友,这两年收藏着那条耳机线,真的只是因为舍不得。
她拿起那副崭新的耳机——
这是黄嘉南选的,和岑嘉兆没有一点关系。
他紧紧观察她的脸色,神情凛了凛:“我选的这副虽然没有你的线那么专业,它至少——”
“我那副线已经扔了!”她蓦地抢白道。
他沉着脸色,仔仔细细地观察她每个神情:“扔了?你扔了?!”
她点点头,是的,扔了。
看完演唱会,她凌晨去了维多利亚港。
她只去过那个著名景点两次,第一次,收到耳机线的礼物,那人还说等煲好耳机再配起来;第二次,把它留在那里。
她早就该扔了。
两年前就该扔掉。
她以为自己说起这个事情会哭,没想到,此刻她却异常地冷静。
她真的,在努力往前走,一次都不会再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