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大葱卷肥肠(1/2)
第26章大葱卷肥肠
◎质疑肥肠,理解肥肠◎
“你要把酒楼租下来?”
暮色沉沉,拉车的滚轮悠悠,姜烈渊有些不可思议。
“对啊,那里地理位置好,如何?”余粥眉眼盈满了笑意。
姜烈渊没有第一时间评价好与坏,缄默了几秒,道:“你做的决定,我都支持。”
余粥看他这幅反驳都不会反驳的样子,故意逗他,道:“租金不够怎么办?”
姜烈渊不假思索道:“你需要多少,我出去赚。”
“傻子。”余粥撇过头去,现在只要他听姜烈渊说话,就会想起前天那宛如告白般暧昧的气氛。
然而这姜大傻一身正气:“为哥们儿两肋插刀。”
“我当然没有租全部酒楼的本事。”余粥道:“我只租了一楼门口处,最显眼的地方。”
可以理解为KFC独立出来的甜品站窗口。
当他说出这个建议时,老鸨狐疑万分。
余粥承认当时他的语气有点狂,“保证酒楼不用卖”这句话说出来很酷,但做起来不容易。
不过有些事情,要试试才知道。
从乌村走到乌镇,说近不近,说远不远。
余粥感觉都要和他把话聊完了,蓦然想起来今天这厮挡了自己的桃花运,最可气的是,这幅人前夫君人后兄弟的嘴脸。
于是他单刀直入道:“你今儿在那孩子面前说的话啥意思,咱俩不是好兄弟吗?”
姜烈渊沉默半晌,道:“那人不适合你,我替你把关。”
余粥好气又好笑:“你当这么多人的面说你是我夫君了,以后谁还敢来啊?”
姜烈渊扭过头看他,月色下这人的轮廓似乎又更清晰,皎洁的月白给余粥脸上照了层柔和的光晕。
姜烈渊很矛盾,一方面希望余粥过得好,一方面又不希望他再对他人喊出“夫君”二字。
最好,只对自己喊。
这个念头一出,姜烈渊浑身宛如过电。
自己,怎么对男人,产生了这种想法!
“你怎么了,脸色不是很好看,不舒服?”余粥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心里寻思也不烫啊,何况老话说傻子不会生病。
姜烈渊觉得脑子很乱,那只微凉柔软的手掌贴上自己额头时,思绪才稍稍冷静下来。
和余粥相处时间长了,自己变得奇怪了。
*
“你们来这么早干嘛,老娘还没睡醒。”老鸨王姐眼眶青黑,满脸写着无语。
余粥笑道:“早点来准备食材,免得中午人多啊。”
老鸨侧身让开一条道,让余粥和他身后的大块头跟班进去。
租给他们的门面也就二十平方米,大概一间四人寝那么大。
除此之外,一楼大厅后面的公厨也可以让他们用。
老鸨王姐其实挺绝望的,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反正死马当成活马医,不管余粥是不是在牛吹,从他那里赚几天的租金够吃几顿酒就行。
姜烈渊这些天处于无业游民的状态,既然没有想好自己下一步该怎么走,不如跟着余粥来帮个忙。
公厨挺大的,土灶铜锅什么的一应俱全,装菜用的器皿也花花绿绿甚是华丽。
老鸨打了个哈欠补觉去了,反而小蝶跑出来,好奇地打量着余粥他们带的东西。
“什么时候做土豆啊。”小蝶馋了,余粥过来做饭她是最欢迎的那个。
余粥笑道:“今天不光做土豆,还做别的。”
他对视姜烈渊一样,姜烈渊从背后的箩筐里拎出条粉白的长条。
小蝶瞪着眼睛嚎叫道:“肉葫芦!”
肉葫芦,就是肥肠,古人最瞧不起的猪下水。
莫说猪肉贱,肥肠放在现代,一盘收四十块钱都是合理的。
小蝶嚎叫着捂着鼻子躲出去,只敢扒在门口伸出个脑袋:“你们太可怕了,竟然吃肉葫芦!”
“肉葫芦很难吃吗?”余粥看向姜烈渊。
“挺好吃的啊。”姜烈渊面无表情。
小蝶:“被吃肉葫芦的人吓死。”
余粥其实表示理解。
他家以前开餐馆的,老爸跟自己讲过以前的人之所以不喜欢吃猪下水,很大的原因就在于不会处理。
肥肠的价格也是因为手工费而变得昂贵。
但他们带过来的这条肥肠,粉□□白的没有异味,看着就是好肉,而且处理得很干净。
在这个年代不是人人都能吃上好肉的,有时候吃点猪下水便是恩赐,更有家庭宁愿用猪下水来换些银钱买别的,正好被余粥捡了个漏。
他来之前多付了些银钱给卖肥肠的,如果反响不错,以后可以长期供应合作。
熟悉地起锅烧油烧水,葱姜蒜炸锅,香味不一会儿就飘出。
小蝶发现并没有异味后也大胆地走了过来,主动道:“我也可以帮忙。”
水刚烧开,余粥往里面倒白酒去腥,煮肥肠。
他笑道:“行啊,会削土豆吗?”
“会,我什么都会干,之前我一个人养一大家子呢。”
说着,小蝶自觉地跑到姜烈渊旁边,和她一起削土豆。
在这几年很流行一种吃法,葱卷大肠。
因为太贵了余粥没舍得买,队友买了根分给大家尝尝,余粥才吃到。
说实话队友买的那家并不好吃,葱干巴巴的,肥肠比糯米纸都要薄。
余粥很庆幸自己没有买,有这钱都可以买堆花卷吃十天半个月了。
既然老天给了自己重来的机会,那他首先要豪气地宴请自己,将在现实没吃过的东西,都吃一遍!
*
小蝶和姜烈渊都蹲在地上削土豆,她一直盯着姜烈渊侧脸。
姜烈渊被女孩扑闪的大眼睛盯得尴尬,没话找话道:“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小蝶。”
“你多大了?”
“一十有三。”
姜烈渊不禁蹙眉,这么小的孩子怎么能在这种地方待着?
小蝶面容稚嫩,但看上去比一十有三还要小,头发软软的泛黄,脸几乎还没姜烈渊掌心大。
因为过度消瘦小蝶眼睛格外大,她看出来了姜烈渊想问什么,不在乎道:“我爹把我卖给王姐,王姐教我弹琵琶和作舞,从不让我跟臭男人接触。”
姜烈渊的眉头舒缓了些,但心中还是泛着苦涩。
他先前之所以在丧尸小说干得风生水起,是因为任务简单粗暴,扛着枪.支.弹.药瞄准爆.头即可,溅在身上的血液都是冷冰冰的。
可以说,能动手绝不动口。
而换了本书,特别是种田这种看似没有任何危险的生活,对于姜烈渊来说才是真正的挑战。
他要接触更复杂人性。
有余粥这样温柔强大的夫郎,还有潘玉龙那死不足惜的恶棍,更多的则是特殊的时代背景下,那特殊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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